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

甩人與被甩

假如分手是無可避免的話,不知人們是寧願甩人還是被甩呢 ?

甩人者都給人很不該的印象,難免會招來各方的指責,這樣情況下還要堅持分手,要麼是變了心,要麼已達忍無可忍的程度,不該與否已與我無關,別人的痛罵,就當是唱歌好了。
人們罵得咬牙切齒,但是他們沒想過的是甩人者的爽快反而是負責任的表現,總好過有些人早有離異之心,但又拖着人家不放,浪費了別人的青春,到對方一朝醒覺提出分手時才拋出一句: 嗱,是你說要分手的,不是我呀。這無非都是不想揹負衰人這個惡名而已。

被甩的人都覺得自己是被背叛被嫌棄的受害者,某程度上是值得同情的。
然而最可悲的是,有些人覺得被甩很沒面子,垂死仍要擺着高姿態 : 現在是我甩你不是你甩我,真是自欺欺人到極點,但若然與以死相逼或是糾纏不清的人比較,自欺欺人者就變得可愛多了。
做人為什麼不能灑脫一點呢 ?
一段感情的終結往往不是單方面的過錯,若然把顧影自憐、怪天怪地怪對方的心情和時間用來檢討自己,並作出適當的性格修正,下一次必定能相處得更好。

甩人與被甩,若然可以選,我是寧願當個被甩者的。
這麼選擇不是因為不想做衰人,也不是被虐狂,而是我深知自己對這些事不太看重且人亦很堅強,大被蓋過頭,一覺醒來便沒事人一個,跟着又可以再戰江湖。
但是我堅強不代表別人都堅強,所以若然是我甩人的話反而害怕對方承受不了,萬一對方一時看不開做了傻事,內疚感將纏擾一生,這比被甩掉更痛苦。

我覺得,最理想的分手是互相厭倦了,一方提議分手,另一方速速附和,大家如釋重負,差點沒握手言歡,真是從未如此合拍過。       
你說 : 喂,最理想不是不要分手嗎 ?
唉,我在開首不是已說明了「假如分手是無可避免的話」了嗎 ?
更何況,當情侶間沒了愛只剩互相折磨時,分手未必是件壞事,那其實是放大家一條生路的表現呢。

2 則留言:

亂炒一通 說...

羊羊
說得真好,剛剛正合現在我的心情.

說...

亂 : 不知妳是指甩人還是被甩切合妳現在的心情, 但怎麼樣都希望妳心情快快平伏過來啦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