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17日星期四

丁麵之聯想

嘩,好像已有半個世紀沒嚐過丁麵的味道了,這天心血來潮,吃了一碗,味蕾旋即翻天覆地,不消兩分鐘已吃個碗底朝天,就連最後的一口湯一粒麵碎一顆味精也是半點不剩。
我想,丁麵之所以好吃完全是因為味精賜予靈魂,沒了味精,或份量不對,立時味如饞蠟。
然而,這個備受大眾舉腳讚同的說法卻曾遭人否定。
 
記得從前認識了一名學長,他就發表過「偉論」,認為丁麵的最佳品嚐方法就是棄掉味精,然後配以老火湯。
什麼青紅蘿蔔湯呀,什麼菜乾豬骨湯呀,什麼西洋菜陳腎生魚湯呀,跟丁麵混在一起吃,簡直聽得我雙眼發直,心想,這個配撘也不知是浪費了老火湯還是丁麵。
學長口味雖然有點怪,但其實也是蠻正常的一個人,只不過他曾幹過棄大好前途不顧跑了去行船,並跟船員同吃同睡同拉,說是為了體驗生活這類大部份人無法理解的行為而已。
最後因為在船上得了病,在體驗了「人間的疾」後就被逼終止其繼續追尋「人生的苦」。
正因為他由大海回歸陸地,我才會認識到他。
 
認識他的那年是在我剛出來社會工作的那年,雖然大家工作性質有點不一樣,但還是偶有合作的機會。
他工作表現用一個「好」字已能充份表達,亦因如此,跟他合作的時候我一般都不需要準備什麼,就連腦袋甚至靈魂也無需帶上班。
工作過後,我的靈魂歸位了,大家便會相約去吃頓晚飯。共進晚餐的地方一般都是他認為不錯的地方,價錢不一定昂貴,格調不一定高級,這反而才是我喜歡的。

後來,漸漸熟絡了,他也談起自己的事。
記得他說有一段時間覺得騎電單車很酷,所以便去了上駕駛課。可是他萬沒料到電單車原來是非常重的,結果一個沒留神便被電單車壓得肋骨也裂了,正因為不想母親擔心,所以當晚是硬着頭皮回家,且一邊強忍着痛一邊在母親面前裝作若無其事,直至翌日才去看醫生。
他又說自己喜歡看書,是個村上春樹迷,跟着便借我一堆他的書(還是我強要他借我的呢?我都忘了)。但最後我應該沒閱過吧,還是看了都忘記了? 不然怎樣一點印象也沒有 ?

喜歡看書的人通常也喜歡聽音樂,那時他是久石讓的粉絲,當然也有送我久石讓的精選cd。受到他的感染,有一段長時間我是無久石讓的動畫配樂不歡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這麼多首配樂當中,還是天空之城最悅耳動聽

那時我下班後偶然會跑到他的辦公室裡,無無聊聊聽聽歌。
他的音響和cd都放在一個櫃的最下一格,要挑cd要弄音響便得要跪到地上去。
記得有數次被他的同事見到我們一身行政服的躬身跪地埋首挑cd,幾近鑽進地下去的德相,即時惹來連番側目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音樂讓人聽出耳油,但口卻旱旱的少不免令到心理也有點不平衡。
所以有一次我便買了一盤刺身以佐音樂。 
呀,弊,沒有醬油呢。我怪叫起來。
跟着我們便跑到最近的超市買來一瓶萬字醬油。
咦? 怎麼手機不見了? 這回輪到他怪叫。
我們立即憶起拿萬字醬油時,他把手機放在一旁,大家說着說着,竟然連手機也忘記了。
最後再回去時當然是尋遍不獲啦。
    
後來有一年的農曆新年前夕,他問我是否有興趣一起去旅行(地點好像是韓國吧,我都忘記了)。
但我要拜年啊.....我答他。
要拜年啊.....他重覆我的話。
對呀,真的要拜年啊.....我又重覆他的話。
當時我是真的要拜年,而不是存心要推搪他。
況且那時我是喜歡他的,又怎麼不想一起去旅行呢?
而從種種跡象顯示,他也應該是有點兒喜歡我吧?
然而大家可以來到這一步卻最終沒走在一起,應該是因為不夠喜歡吧?
只是,現在回想起來,我覺得我跟他無疾而終其實也不錯,畢竟男女之間的最佳關係不是夫妻不是男女朋友,而是猶如我們這般像霧又像花的曖昧朋友關係。
不然我跟他的回憶哪來如斯美好?
情侶關係破裂,面也被對方抓爛了,回憶當然是不堪回首。

想着想着,其實我跟學長真的有蠻多開心的回憶的。
好像有一次我聲帶發炎,剛巧他來電找我,當從同事口中知道我完全失了聲後還是堅持我接聽,他跟我說妳只聽就是了。其實他要說的都只不過是約吃飯事宜,但當時大家真的聊得很愉快,大家?聊?對啊,我最後還是忍不住以「氣」發聲作簡單應對。

唉,為什麼忽然會想起這個人和這堆陳年舊事的呢?
如果說得浪漫一點,可能是因為在同一時點,大家都突然想起對方吧。
但我更相信的是,這是因為過量的味精在腦裡作祟所致。

5 則留言:

beetlejuice 說...

後來呢?
曖昧關係確實是很讓人回味,可總會走到一個盡頭。
真是讓我又愛又恨,大概是我自己的問題吧。

說...

最後是沒在一起, 好像是因為我轉了工, 轉了工作性質沒再合作的機會, 我又好像跟了一名較"進取"的人在一起, 在街上被他的朋友見到, 總之各方面的原因, 後來聽說他好像又跟了另一名女生在一起....

我覺得呀, 搞曖昧在初相識的階段好正常, 但一直搞曖昧下去的關係是有違常理的, 因為人通常都有佔有慾, 見到喜歡的人, 通常都想他/她當自己的另一半, 一直搞曖昧而沒進一步應該是不夠喜歡的原因. 又或者其實當初都只不過想要一個伴而已, 行街睇戲吃飯的伴, 去旅行的伴...是我想多而已.

beetlejuice 說...

也是那種不穩定的感覺吧,好像化學品一樣,某一方開始不耐煩的話,就會如這樣無疾而終,“火爆”點的話就一拍兩散。

自聊思 說...

你真行!!從寫吃丁麵轉到舊日跟男學長的曖昧,淡淡的道來,文字卻帶味精佐料,以食香開首撰文,以人情味作結,令人嚼出味道,果然不賴,真才女也。

說...

beetlejuice :

也不知是否不耐煩, 我只知道過了某一點沒有進一步, 就不會再進一步的了.

自聊思 :

很開心你讚我啊, 你真是懂得"皮格馬利翁效應"的了 ;)